﹥轉載於CLSP、某小笨寫於2012.3.21~2012.4.08
﹥V.I.P ~Very Ignoring Person~
﹥民國一百精彩一百/年末百字感想打了就有百年指定 阿千篇
﹥阿千家自創角 真中雪凜主役
﹥都市架空/阿還、18K串場有,旁觀視角
不一起嗎?
今年夏天也一樣非常的乾熱。那個幾年來都沒什麼變的風鈴依然在微風中小小地引發撞擊,叮叮噹噹,就像冰塊敲擊著杯子內壁一樣令人愉悅的聲音。
我坐在鳳眼先生對面,視線的方向一樣是我得力的小助手,筆電電小肥先生。因為氣溫很高的關係,他在大熱天裡發出了極其細微的熱風聲,雖然整體上是沉默的,但那幾乎不能察覺的「呼呼」卻彷彿要化開似的埋怨,聽上去濕濕熱熱的。
或許是因為太在意了,鳳眼先生又太安靜了,反而讓我深深感受到那熱風聲的存在感。
在那之後又過了五分鐘,鳳眼先生從懷中掏出一張照片。他似乎熱得不想講話,只是沉默地把照片放上桌子,然後就靠上牆(我的確也很嚮往那樣的散熱方式)閉目養神去了。
確定他的態度,我伸出手繞過電小肥先生,將照片往我這個方向拉過來一點,結果才看第一眼,我立刻就被這張照片所提供的龐大訊息量給震懾住。
照片上面的人,自然既不是我、也不是鳳眼先生。本來我在看之前就有想過,上頭的人可能就是那位小臨演。但實際看的時候我還是被嚇到了。
意外的,照片上的兩個人居然都是我認識的人。暫且不去考慮人生出現這樣巧合的機率有多少,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它同時也說明了一件事,這張照片顯然不可能是屬於鳳眼先生本人。畢竟上頭在陽光裡笑得很燦爛的男女,一個是小清新,一個是店員先生。
我個人合理地猜想,這張照片應該從小清新那弄來的。
鳳眼先生並沒有對那張照片做任何口語上的敘述。大概是因為他本人判斷言語並不會比圖像有更好的傳達力。
為什麼呢?
我和鳳眼先生在這之前為了專訪有見過一次面,這件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而我和鳳眼先生當天的對談,他所提供的訊息甚至足夠我寫成一篇短篇小說,浪費的口水量自然不容小覷。而將上次對談作為基礎的二次會晤,他顯然認為我有足夠本事能把照片和那件事兜在一塊。
他所不知道的是,他本來只是要提供我一個很簡單的做法:將照片大量複製、利用紙本傳播替他找人;然而我卻握有更精確的訊息,因為我甚至認識他要找的人。
於是我面臨到一個問題: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泡茶小姐的藉口。
我當然率先就去找了泡茶小姐。
叮咚叮咚,傍晚六點過後,我站在她家門口,每隔五秒按一次右手邊的門鈴,焦躁得彷彿熱鍋上的螞蟻。
前面大概提過,我很少去泡茶小姐家,而更精準的情形是:我從來沒有按過她家的門鈴。首先,我並不清楚她的行程,根本不知道她幾點在家;其二,我非常清楚來幫我開門的應該是此刻窩在冰箱裡的冷藏庫小姐。
在我按了十二次電鈴之後,我總算等到病懨懨的冷藏庫小姐扭開門把,然後看著她馬上回身,半死不活地拖著腳步半走半爬地回到冰箱。泡茶小姐如預期中的一樣並不在家,整間房子黑漆漆的沒有開燈,能這麼鎮靜地看著蒼白的冷藏庫小姐爬來爬去的樣子,我為自己的勇氣打了一百零八分──同時我能擁有的煩惱數量也差不多是這個數字。
冷藏庫小姐當然沒有招待我。她從冰箱出來、再回到冰箱去這個過程宛如只是為了處理門鈴造成的噪音干擾,她甚至沒有在中途看過我一眼。
不過這本來就在我的預料之內。我打開玄關的燈,將大門關上上鎖。然後一邊擔憂著這個家被闖空門的極大可能性,一邊在沙發上坐下來。
接著我打開一旁茶几上的檯燈,盯著手機的螢幕看。
我在來之前就發了郵件給泡茶小姐,說有事找她,會在她家裡等她回來。那已經是一個小時之前的事,而她還沒回我信。
我不能確定她究竟是正在繁忙的工作中抽不開身;又或者她如敏感的毒蛇猛獸,察覺到在我郵件裡潛伏的興師問罪,所以決定無視我的消息?
總之我先趁這個空檔整理一下到目前為止發生的事,一面這麼想著,我從包包裡拿出了筆記本和原子筆。
最早的事件應該是幾年前那個下午的事。也就是我在稍早曾經提過的:「我告訴泡茶小姐,我有一個很喜歡的咖啡店,那家店的店員先生也參加過『那、個』的臨演。」
然後我立刻就發現我那相當明顯的錯誤。那就是,早在這件事之前,那件「被提及的事情」,會更先發生。
還原一下,其實事件的最早應該是店員先生在咖啡店裡說的那件事。當然,當時他並不是刻意要提起自己曾經參加過那部長壽連續劇的演出。只是因為咖啡店裡的電視本來正在播放那部長壽連續劇,少數的客人──包括我──都意興闌珊地看著。這時店員先生卻要求要轉台,理由是他家小清新作為小配角出演的一部偶像劇正要開播。
當時我才剛知道那家咖啡店不久,不像其他客人都用一副「又來了」的表情忽略店員先生的舉動。在當時我覺得好奇,就問正在煮咖啡的店長原因(我常坐在吧檯邊,方便我可以和店長聊天),店長只是對我笑笑,說我不妨就去坐店員先生隔壁,聽他說個陳腔濫調的故事。
故事大概的內容我在這之前已經和大家提過了,這裡就不再贅述。值得一提的是,店員先生在那之後偶爾也會為幾個新客人重新耐心地把故事說上一遍。初中的漢字比賽、大學的臨演經驗,主要都是這兩個主題,只有細節每次都不太一樣,有時候會多說一些高中時和七夕樹許願讓兩人再見面的蠢事,或者臨演之後兩人有時間也會約出去玩之類的後續發展。
故事的長短端看廣告的長短、小清新出場時間的長短。
有的時候你會很想從店員先生口中聽到更多事,但要是小清新出場了,五頭彩色斑馬都拉不回店員先生的注意力。屆時你就只能乖乖地跟著看電視,等下一次的廣告。
題外話了。總之,就整件事的流程表來說,接在店員先生的故事後,無非就是將這件事說給泡茶小姐知道。然而,照我這樣歸納下來,這兩件事的中間或之前,可能還要加上一個事件。也就是:泡茶小姐是什麼時候就知道店員先生的事呢?
相信很多人已經發現了。雖然泡茶小姐對我說了謊,說謊的人卻不只她一個人。雖然另外一個人或許不是出於惡意才說謊的,但確實要兩個人一起說謊,才能讓整個騙局成立。
當然,即使條件是如此,這麼做的兩人其實並沒有任何合作的關係,他們都只是為了自己的理由說謊罷了。
而其中的另外一人,也就是在這個故事裡面身兼二角,企圖裝成無所事事的配角,來掩飾自己灰姑娘身份的店員先生──同時,就是那個無心栽了一顆蘋果樹的小臨演。
暫時我還不清楚他為什麼有需要說謊。或許他只是覺得和有名人扯上關係很麻煩吧。
我一面這麼想,先把店員先生畫上幾個圈加上星號,決定暫時略過這個未知數,繼續往下面的事件前進。沒想到這個時候我卻聽到破壞寧靜的聲音從大門的鑰匙孔中傳了進來。
──泡茶小姐回來了。
多數例外規則(*4)之一。
如果說我在這個故事裡的定位越發奇妙,從單純旁觀的說故事角色,硬被丟了幾根鋼筋水泥要我搭橋梁,那麼泡茶小姐肯定更是奇妙。她此刻的姿態就像她早就搭好了橋,卻為了某種原因(也許她現在正要說明)拒發通行證,甚至還用XXXL的隱形斗篷把整座橋巧妙地藏了起來。也就是說,她其實和我一樣都是身為渡船頭般的角色,卻偽裝成深受戀愛困擾的小女生,把這個本來只是單純看戲的議題硬加上了層甜蜜的糖衣封裝。
我本來還覺得很不能接受,但仔細想想,這才能解釋為什麼她從中途開始就從三角關係中徹底剝離出來,成為審視整個事件的研究者,宛若事件中另外兩個主角只是兩只在觀察台上跳來跳去的公青蛙,她隨時都能隨心所欲地解剖牠們。
只要接受了,一切就是合理的。
「其實我早就發現了噢。他喜歡的傢伙在那家店呢。也知道妳常去那家店噢。」或許是覺得已經沒什麼好隱瞞的吧,泡茶小姐非常地坦承,「但是我就是想看那個人因為找不到人而長年累積挫敗感嘛。那樣很可愛呀。」
事實上她也不需要再說更多了。簡單幾句話就足以表明她的立場。她確實是知道得很早的,蓄意隱瞞了好一段時間,並因此覺得有趣。尤其是觀察鳳眼先生吃鱉的部分。
這有點像小學男孩子喜歡欺負自己喜歡女孩子的行為。反過來女生欺負男生的情形我以前當然也遇過,而且不論結果還過程,通常男孩子做的事比較顯而易見,要是女孩子聰惠一點,總還是能發現蛛絲馬跡;相對的暗戀的女孩子通常都是玩心理戰多一點,愛意不小心扭曲了的話,就變成單純地暗中欺負對方了。
在我看來,泡茶小姐就是這種行為中做得特別過份的一個。
甚至她現在還希望我不要把發現的這件事告訴鳳眼先生。理由是她還想看那位先生像個無頭蒼蠅一樣茫然坐在一張被景深了的照片前面的樣子。
真是惡趣味。
可惜的是這個要求我並不能達成。因為在來之前我已經告訴鳳眼先生那家咖啡店的地址。
雖然不全然是意外。或許還可以說,我是刻意的。我想要反抗泡茶小姐那好像可以輕易把所有人都玩弄於股掌之間的壞癖好。一想到她可以從容地看著一切發生,安排棋盤上的主角面對不斷地錯過、並因此覺得有趣得不得了,告密衝動就成功支配我的舉動。
不過泡茶小姐聽完之後果然還是一臉從容,一點也沒有因為我的告密而露出半點不開心的樣子。
她只是一如既往地彎起笑弧,笑睨著我。
「妳還真是個掃興的人呀。」
然後這麼說。
多數例外規則之二。
「當然什麼也沒有發生啊。」
坐在我面前的店員先生看著我,一臉奇怪地歪歪頭,彷彿對我的問題很不能理解。「因為那位先生『從一開始』就知道我喜歡的對象呀。他搶了的餅乾可是給那孩子的呦,這點我當然會一開始就和他說明呀。」
不過店員先生這話並不是指鳳眼先生的回想具有龐大自作多情的錯誤,事實上,鳳眼先生的口述具有將近百分之九十的可信度,他只不過是在多年之後無可奈何地遺忘一些細節而已。
所以我不做評論,只是接著提出對那幾乎是完美應對的奇妙對話的質疑。
「啊,妳這樣說我有點不好意思。那些其實都是從那孩子手裡借來的劇本台詞,一邊聊天一邊就記住了……大概是這樣吧。因為那孩子當時很努力接了很多個小配角的工作,空閒的時候也要背台詞嘛。所以那位先生完全不需要惦記這種小事的呀,人與人之間不都要有點逢場作戲嗎?尤其是遇到不開心事情的時候……雖然嘴巴說了漂亮話,但我並不是完全那麼想。心裡某一部分還是越想越不是滋味。」店員先生搖搖頭。
「我當時才沒有那麼和氣呢。我呀,應該算是因為對峙輸了所以才把餅乾交出去的。」
啊啊,我想鳳眼先生此時應該有點沮喪。即使他是那樣的人,在面對這種幾乎是從反對面而來的話語的時候,一定也會有覺得消化不良的感覺吧。
但店員先生笑咪咪地告訴我,這些和我說的話之所以沒什麼好隱瞞的,是因為他也照實一一和鳳眼先生說的緣故。
而且當時還是非常誠懇的,連小清新的電視劇也無法阻止的(當然店員先生絕對不會忘記預約錄影的習慣),在咖啡館角落的位置進行了一個下午面對面地促膝長談。聽店裡其他熟客說,基本上就和往常沒什麼兩樣,店員先生負責講、只是聽眾又換了一個(泰半的客人是看不出喬裝過後的藝人的),內容也理所當然還是小清新故事集的plugin。
「另外一個人的聲音沒什麼聽見呢,很少說話。」
一邊參考著熟客A的供詞,一邊耳邊還聽店員先生和顏悅色地在說:「聽那位先生說,下次考慮和那孩子一起合作呢,看是電視劇還是電影,感覺很不錯呀。」檯面下的話應該是希望那孩子(小清新)能夠有更多機會在職場上發光發熱。
我聞言一愣,突然覺得我見證了很多鳳眼先生的破例。
疾行。
最後導向的結果非常通俗。
可惜生活並不如小說,或許存在著喜劇收尾,卻不一定盡如人意。故事告一個段落後,所有的齒輪仍自顧自地轉動著,往著四面八方散去。時間的流逝,或者人心的改變。只要人生尚未結束,就充滿各種變數。
對於鳳眼先生,我並不知道他是否滿足於這個結果。他現在依然是過著過簡的生活以及單純的演藝事業(同時考慮為了討好店員先生而開始接多餘的工作),只是多了個假日上咖啡館去喝咖啡的新行程,以及交了人生中第一個自己主動想交的朋友。
事件結束幾天後,鳳眼先生的第二篇專訪在經過主編以及鳳眼先生的經紀公司多次溝通商量,總算得到一個大家都滿意的最大公約數,能夠如期正式出刊。為了保護店員先生,這次的文章中雖然也提到兩人總算見上面的事,但並沒有放上店員先生的照片。我很滿意這個結果,至少那家咖啡店不會失去它的安寧。
這次專訪文章內容,主要交代小臨演的事後續,文章結尾處亦透露鳳眼先生接新戲的意願,還有由本人指定,希望女主角能夠以目前與辛苦先生的花店故事正要告一段落的小清新出任的消息。一時街上、書店到處都能耳聞女中學生吱吱喳喳的討論聲。
「簡直不能相信……」
喜歡的偶像肯出來演別的戲是好事,但有指名的女主角又讓小女生們很不甘心。真是悲喜參半呢。
至於泡茶小姐,她一向很忙碌,在事件結束之後我們只有維持郵件的往來,還沒有實際見到面。不過在電視上看得出來她最近仍是一樣既忙碌又悠閒,偶爾有點神經質──噢,最後這點是從郵件上得來的結論。
她現在好像不太關心鳳眼先生的事了。我想,她應該就是那種一旦玩具的價值沒了,就會立刻失去所有興趣,再也不碰的人吧。
……然後,或許會找新的玩具?
看著手機裡她傳來,據說是帥哥的棒球員照片,我只覺得對方長得傻憨傻憨的,怎樣都瞧不出的帥氣的樣子。
嘛。反正好像也有人說過:認真打球的男孩子是最帥的。或許最近泡茶小姐的新興趣是看職棒?我聳聳肩關掉手機電源。
反正我已經決定再也不要干涉泡茶小姐怎麼處理她的青蛙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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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 偽物語終章,火燐鳳凰中出場斧乃木余接的絕招。指的是:「大多數都是例外」的規則,最終火燐也做為例外情形處理。
對不起我就是話嘮(七倍是怎樣),想說不能超展開要好好交代事情,結果不小心就兩萬字了。裡面唯一值得高興的應該是通過這篇少數的雲雀側寫我有感覺到他老人家的魅力了。如果說中二生也有中二生萌的地方,至少我是找到了。雖然最後阿閃閃果斷下嫁雨織醬,真中也跑去找大平了,雲雀好像是唯一孤家寡人的(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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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阿千指定內容*
沒想到阿凳居然夏海山!!!!!這樣是要叫山本再死一次再哀一次的意思嗎(笑翻)
只好在阿還跟泡茶中做取捨,再來阿笨既然會把之間over那就讓阿還休息一下好了泡茶來喝
/主角_ 學弟晉平君←雲雀←真中(糟糕怎麼有一種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感覺XDDD)
/關鍵字_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老娘我才不信勒、魔鬼
/指定情節或場景_ 抹黑雲雀一定要有(討厭雲雀好色喔)←係三小
真中女王傲嬌腦羞一定要有
晉平君楚楚可憐被欺負樣一定要有(最好有機會能穿上男護士服...春光外洩也歡迎)
/風格 像真中攻小學弟那篇一樣的經典,正經中帶著滿滿的惡搞(什麼啦)
其實本來在想夢瑪莉新娘學園中級班網球社在招人什麼的
阿閃還是在親媽底下被欺...不對是被發揮得最棒惹
還是夢瑪莉精神病院(自重)
/字數 感謝阿笨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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